我费力挤过那群在植入商店门口闲逛的青年。显然,他们迫切希望哪个全息新闻摄制组能立刻出现,采访他们此时为何不在学校。当我经过时,他们全都做出呕吐状,仿佛我这个过了青春期、衣着死板的家伙能让他们恶心得生理不适似的。
好吧,或许的确如此。
商店里几乎空无一人,内部陈设让我联想到影碟店:它们的商品陈列架毫无二致,很多经销商的商标也是一样的。每个架子上都贴有标签:
幻觉
冥想治疗
动力成功学
语言与专业技能
虽然每种植入物的直径还不足半毫米,但它们都被装在如老式书籍般大小的包装盒里。包装盒上印着花哨的图样,有的配着几行取自营销秘籍的陈词滥调,有的则印着明星代言人的夸张广告语: “变成上帝!变成宇宙!” “终极领悟!终极知识!终极之旅!” 当然还有那句亘古不变的: “这款植入物改变了我的生活!”
我拿起一个印着“你超棒!”的硬纸盒包装——它的透明保护膜上有几道亮闪闪的指纹,那是别人留下的汗渍——然后呆呆地想:假如我买下并使用它,我真的会相信自己很棒,哪怕有再多表明我很逊的证据,也根本无法改变这个想法?我把它放回架上,搁在“爱你自己十亿次”和“立即拥有坚强意志,立即获得巨大财富”旁边。
我十分清楚自己来这里要买什么,也知道它不会被展示出来。但我还是继续随便看了会儿,因为确实很好奇。而且,我还想多给自己一点儿时间,好再想想这么做意味着什么,让自己恢复理智,然后逃离这里。
“联觉”的封面上有一个欣喜若狂的男人,他的舌头上有一道彩虹,眼球则被五线谱刺穿了。它旁边那款“头脑极限风暴”扬言能带给你“匪夷所思的精神状态,甚至在你亲身体验之时,都说不清那究竟是什么状态!”开发植入技术的初衷是为商务人士和游客提供即时的语言技能,但其销量惨淡至极,最终被一家娱乐集团收购。此后,该集团推出了第一款面向大众的植入产品,那是一种把电子游戏和致幻药混合到一起的产物。这些年来,植入物越来越丰富,能提供各色迷惑或改变大脑感观的功能。但这一代植入产品也就只能止步于此了,因为对神经连接的扰乱超过一定程度后,使用者就再也体验不到那种奇异感了,而且在恢复正常后,他们也几乎什么都不会记得。
下一代植入物的首批产品——亦即我们所谓的“公理”——都与性有关。毕竟严格说来,这显然是最容易打开市场的领域。我走到色情区,想看看有什么在售的,或者至少是了解下都有哪些商品能合法展示出来。同性恋、异性恋、自慰、各式各样的恋物癖,以及对身体部位的色情癖。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选择重新连接大脑神经,让自己本来觉得厌恶、可笑或无聊透顶的行为变成超乎寻常的渴望?是为了遵从伴侣的需求吗?也许吧。然而,这般极端的顺从是难以想象的,按理说应该很小众,压根儿没法解释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市场规模。难道是为了开启自身的另一重性身份?在没有植入物帮助的情况下,他们只会愈加痛苦和困扰,因此才想借植入物来战胜羞耻、犹豫不决和对自己的强烈反感?每个人都有自相矛盾的欲望,对某样东西既渴望又排斥,这真的会让人感到厌烦。我完全理解这一点。
下一个架子上是各种宗教信仰植入物,从阿米什到禅宗一应俱全。(以这种技术使自己像阿米什信徒那样,对技术产生反感当然也没问题;不管多么不可思议,几乎所有的宗教植入物都能让使用者欣然接受其中的自相矛盾之处。)甚至还有一款名为“世俗人文主义者”的植入物(“你绝对会对这些不证自明的真理深信不疑!”)。不过,没有“犹豫不决的不可知论者”植入物,显然怀疑自己是没有市场的。
我在这个货架旁逗留了一两分钟。只需五十元,我就能买回童年时弃绝的天主教信仰。这种做法并不会得到教会认可。(最起码不会公开赞成。若是去探究是谁在出资支持这款产品,那可就有意思了。)但我得承认,自己最后还是没有接受它的诱惑。也许重获天主教信仰的确能解决我的问题,可这并非我想要的那种解决方式。毕竟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使用植入物非但不会使我丧失自由意志,反而能使我更坚定。
最后,我抵住诱惑,走近销售柜台。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年轻售货员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他看起来无比真诚,好像真的很热爱这份工作似的,我是说,真像真的。
“我来拿一件特制产品。”
“先生,您贵姓?”
“卡弗。马克·卡弗。”
他把手伸到柜台下取出一个包裹——幸亏那东西已经用一种不起眼的棕色包装给包了起来。我用现金支付,带的钱一分不多、一分不少:399.95元。二十秒后,交易完成。
我离开商店,既欢欣鼓舞,又疲惫不堪。这下终于松了口气,至少我总算买到了这该死的东西。它现在就在我手里,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我要做的,就是决定是否使用它。
往火车站方向走过几个路口后,我将包裹扔进垃圾箱,但紧接着,我又回头把它捡了回来。我经过两名穿盔戴甲的警察,感觉他们正透过镜面护甲紧盯着我,但我携带的东西是完全合法的。这种植入物只不过会让自愿选择使用它的人产生某种特定的信仰,政府怎能禁止呢?若非要禁止,那岂不是应该把那些无须植入物、本就拥有这种信仰的人也一并抓起来?实际上,禁止植入物是相当容易的,因为法律不必非得逻辑一致。不过,植入物制造商已经成功说服了公众:限制他们的产品,就意味着政府迟早会变成公民的思想警察。
回到家时,我已经无法自持地浑身颤抖起来。我把包裹放在餐桌上,然后在屋里踱来踱去。
我得承认,这么做并非为了艾米。诚然我仍深爱着她,仍在为她哀痛不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她。我绝不会用这个谎言玷污对她的怀念。
事实上,我做这件事是为了让自己将她忘却。
五年了,我对她的爱已经毫无意义,就算再悲痛也已无济于事,我不想一辈子沉沦在这种情绪当中。谁也不能因此就指责我冷酷无情。
她死于一次持枪抢劫,是在银行。当时监控摄像头被破坏了,除了劫匪,其他人大部分时间都是脸朝下趴在地上,所以我一直没搞清楚这场惨剧的经过。她一定是太紧张了,或许动了一下,或许抬头看了看……反正她肯定做了什么。即使在我的憎恨达到极点时,我也无法相信那些劫匪纯粹是因为心血来潮,才平白无故地杀害了她。
不过,我知道是谁扣动了扳机。这则信息不是在法院审判时宣布的,而是警察局的一名文员卖给我的。凶手名叫帕特里克·安德森。他作为控方证人出庭,使同伙被判处终身监禁,而自己的刑期则减至七年。
我向媒体曝光了此事。一个令人作呕的犯罪节目主持人拿着这个故事,在节目中慷慨激昂了整整一星期,但他却为了节目效果,用华而不实的言语冲淡了事实。最后,他对我的故事感到厌倦,转向了别的话题。
五年后的今天,安德森已经被假释出狱九个月了。
好吧。可那又怎样?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如果有人拿着这种故事向我诉说,我会表示同情,同时语气坚决地告诉对方:“忘了她吧,她已经死了。也忘了那个孬种凶手吧。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啊。”
但我并没有忘记她,也没有忘记杀害她的凶手。我爱她——不管这意味着什么——虽然我的理性已经接受了她死亡的事实,但我的感性部分却像砍掉脑袋的蛇一样不停抽搐。要是换作别人,可能会把家变成祠堂,在每一面墙壁、每一个壁炉台上都放满照片和纪念品,每天在她的坟前摆好鲜花,每晚都一边喝得烂醉,一边观看过去和她拍摄的视频。可我没有这样做,也没办法这样做,因为这样简直太荒唐、太做作了。我们俩都极度反感多愁善感。我只保存了一张她的照片。我们从未一起拍过视频。我每年只去她的坟前祭拜一次。
然而,克制仅是表象。艾米的死一直深深困扰着我,而这种困扰还在不断加剧。我并不想这样,也没有选择铭刻在心,更没有用任何方式滋养或刺激这种心境的生长。就连庭审的电子档案簿我也压根儿没保存。要是有人跟我谈起这个话题,我立刻转身就走。我埋头工作,空闲时独自看看书或电影。我想过重新找个恋人,但从未付诸行动,总是以“等我从悲痛情绪中走出来、恢复正常以后再说”为借口往后推迟,就这么无限期地拖了下来。
每天晚上,那件事的细节都会在我脑海中萦绕不去。我想过上千种“我本可以这样做”就能避免她被枪杀的情况,甚至包括“从一开始就不该跟她结婚(因为我的工作变动,我们搬到了悉尼)”和“在凶手瞄准她的时候,我奇迹般地进入银行,将他扑倒打晕,甚至打得半死不活”,种种可能性我都设想过。我明白这些幻想都是徒劳的,只是情感上的自我宽慰。道理我都懂,可终究还是放不下。哪怕服用了安眠药,也只是把这种思绪从夜晚转移到白天,而那样我就完全没法工作了。(虽然协助我们工作的计算机每年都会稍微进步一点点,但身为空中交通调度员,我是万万不能在大白天做梦的。)
我必须要做点儿什么。
要复仇吗?复仇是道德败坏者才会做的事。我可不是那种人。我曾经在呈送给联合国的“呼吁全世界无条件废除死刑”的请愿书上签过字。我当时是认真的,现在依然没有改变。剥夺他人生命是不对的。我从小就十分赞同这点。也许一开始是受宗教教条的影响,但当我长大,弃绝了所有那些胡诌八扯后,我发现值得遵守的信条其实屈指可数,而生命的神圣不可侵犯就是其中之一。除了现实的原因外,我认为人的意识始终是宇宙中最令人震惊、最神奇和最神圣的东西。无论是出于我的教养还是基因,反正我绝不能违背这个信条,否则就无异于相信一加一等于零。
只要你告诉某些人你是和平主义者,不出十秒钟,他们准会编造出一种极端情境,非得逼你打爆某人的脑袋,才能避免数百万人在无法言说的痛苦中死去,才能让所有你爱的人免遭强暴和折磨。(他们总能编出一个牵强的理由,告诉你为何不能只是把那个凌驾于一切之上、具有灭绝种族倾向的疯子打伤了事。)有趣的是,一旦你承认在此前提下你确实会杀人,他们似乎就会更加鄙视你。
但安德森显然不是那种凌驾于一切之上、具有灭绝种族倾向的疯子。我无法确定他是否会再次杀人。至于他是否已经悔过自新,童年是否曾受过虐待,在他残忍的表象下是否有一颗乐于助人的怜悯之心,这些我统统不在乎。可是,我仍然坚信杀了他是不对的。
但我还是先买了把枪。这很容易,而且完全合法。或许计算机还没有将我的购枪申请与杀妻仇人刑满释放这两件事联系起来,或者计算机可能已经发现了这种关联,但最终判定没有关系。
我加入了一个“运动”俱乐部,里面的人每周都会花三个小时朝人形移动靶射击,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干。这是一项娱乐活动,跟击剑一样人畜无害——我练习了很久才能不动声色地说出这话来。
从俱乐部成员那里购买匿踪弹药是非法的。这种子弹在击中目标后会自行蒸发,不留下任何能与特定武器联系起来的弹道证据。我查过法庭记录,持有这玩意儿平均会被罚款五百元。另外,持有消音器也是违法的,对持有者的处罚大体相同。
我每晚都会把整件事儿全盘考虑一遍,每次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无论准备得多么周全,我都不打算杀人。有个声音在告诉我杀了他,但又有个声音在说别杀,我十分清楚究竟哪个声音占了上风。杀掉他这件事,我的余生也就只能想想而已,因为我知道再多的仇恨、悲痛和绝望都不足以让我做出违背本性的事。
我拆开包裹,本以为会看到浮夸的封皮,比如手持冲锋枪的冷笑肌肉男,结果包装盒朴素无华,只是一片纯灰,除了产品编号和经销商克洛克沃克·奥查德的名字外,什么标记也没有。
这东西是我从线上商品目录册里选购的:通过投币启动式公共终端访问目录册,然后指定由“马克·卡弗”到查茨伍德区的一家植入品商店的分店取货,这间分店离我家很远的。所有这些谨小慎微的举措全是极端的疑惧在作祟,因为植入物是合法的。不过,这样的反应完全合理,因为我购买它所产生的紧张和罪恶感远远超过了购买枪支弹药所能造成的影响。
目录册对这件商品的第一句描述是:生命是廉价的!接着,是一些同样调性的胡扯:人不过是一坨肉。他们无关紧要,他们毫无价值。其实宣传语说什么并不重要,这些糟糕的标语终究不是植入物,不会在我脑海中不断重复——就算会,我也可以选择嘲笑或置之不理;它更不会变成某种精神上的准则——我完全可以从文字里找漏洞来规避它的影响。“公理”植入物是从对真人脑神经结构的分析中衍生而来的,并不以其在语言中的表达为基础。使用植入物后,对人起作用的并非法则的文字表述,而是法则的精神。
我打开包装盒。里面有一份用十七种语言写成的使用说明书,还有一个编程器、一个安装器、一把镊子。植入物本身则被封装在一个标有“无菌密封包装”字样的塑料泡沫中,看上去就像一粒小小的石子。
我从未用过这玩意儿,但在全息投影里已经看过上千次了。先要把它放到编程器里“唤醒”,然后告诉它你想让它的效力维持多久。安装器是专为新手准备的。至于驾轻就熟的老手,只需把植入物放在他们的小拇指尖上,然后优雅地捅进任一个鼻孔即可。
植入物会钻进大脑,释放一大群纳米机器到处探查,并与相关的神经系统建立联系,然后在预先设定的时间内——从一小时到无限期都可以——保持活跃模式,同时按照其设计功能发挥作用。比如让你体验来自左膝盖骨的多重高潮;让你觉得海水尝起来就像久违的母乳一样香甜;或者,在你头脑中通过硬编码写入信念:我必将成功;我热爱我的工作;人死可以复生;没人在贝尔森死去;四条腿的动物是好的,两条腿的人类是坏的……
我把所有东西都放回包装盒,塞进抽屉里,然后服下三片安眠药上床睡觉。
也许是因为我太过懒惰,所以总是倾向于能让我一劳永逸的选项,毕竟一次次的煎熬抉择是对精力的极大浪费。如果决定不使用这款植入物,就意味着我必将在余生中日复一日地重申这一决定。
或者,也许我从未真正相信过这种荒唐的玩具会起作用。也许,我是希望借此证明自己的信念与众不同——我的信念坚不可摧,好比雕刻在意念石碑上一般,高高盘踞在任何机器都无法触达的精神维度。
又或许,我只是想要一个道德上的托词,让自己在杀死安德森之后,仍然坚信这是原本的我永远不可能做出的行为。
不过,至少有一件事我是确定的,我这么做不是为了艾米。
我在翌日黎明时分就醒了。实际上,我压根儿不需要起床,因为正在休为期一个月的年假。我穿好衣服,吃过早餐,然后再次打开植入物的包装盒,仔细阅读着说明书。
我毫不顾忌仪式感地一把扯开无菌气泡,用镊子把那个小颗粒丢进编程器的小槽里。
编程器提示道:“您说英语吗?”这跟我工作时的指挥塔台发出的声音很像——音色低沉,但听不出性别;吐字干脆利落,却不像粗糙呆板的机器声。但那绝对不是人声。
“是的。”
“您想对该款植入物进行编程吗?”
“是的。”
“请说明有效期限。”
“三天。”三天肯定足够了。如果不够,我便就此作罢。
“该植入物在嵌入后将保持三天的活跃时间。请确认。”
“确认。”
“植入物已经可以使用。现在是上午七点四十三分,请在上午八点四十三分之前插入植入物,否则它将自动失效,届时需重新编程。祝您使用愉快,请妥善处理外包装。”
我把植入物放进安装器,然后犹豫了一下,不过时间不长。现在不是纠结的时候。我已经纠结好几个月了,我真是受够了。要是再犹豫不定,我就得再买一款植入物来说服自己使用这一款。我又没犯罪,这离我确实犯下罪行还远得很呢。数以百万计的人都认为人的生命并不宝贵,但其中仅有多少是杀人犯呢?接下来的三天,我对这一信念的反应将会展露出来。尽管植入物给我的观念是硬编码写入的,不可更改,但我对其导致的后果并不怎么确定。
我把安装器放入左鼻孔里,然后按下释放按钮。除了一阵短促的刺痛外,再无其他感觉。
艾米已经死了,所以我假想中的她的感受其实无关紧要。现在,不论我做什么,都无法伤害到她,胡思乱想是不理智的。
我试图检视自己心态的变化,但根本办不到。你不可能每隔三十秒就内省一次,辨明自己的道德准则究竟转变了多少。毕竟,我判定自己不会杀人是基于数十年来的自我审视。(其中的大部分观察结果可能已经过时了。)另外,这种自我评价和对自我形象的认知,既是导致我这些行为和观念的原因,也是这些行为和观念的外在表现——而植入物除了会直接令我的大脑产生变化以外,还会打破我原先的这种反馈循环模式,其原理就是对我本来“绝无可能做出的行为”给出合理的解释。
过了一会儿,我决定一醉方休,好让自己不去瞎想那些微型机器人在我头盖骨下面四处乱爬的画面。但我犯了个大错:酒精会让我疑神疑鬼。接下来的事情我基本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我对着浴室镜子里的自己大喊道:“哈尔违反了第一定律!哈尔违反了第一定律!”然后吐得昏天黑地。
午夜刚过,我就醒了,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浴室地板上。我吃了片醒酒药,五分钟后头痛和恶心感就消失了。我洗了个澡,穿上干净衣服。我之前专为此事买了件夹克,它有一个用来装枪的内兜。
此时此刻,我仍然无法判断到底是这东西有了效果,还是说仅仅是心理作用。我大声问自己:“人的生命是神圣的吗?杀人有错吗?”但我无法专注思考这个问题,而且我发现自己很难相信自己曾经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种想法似乎像深奥的数学定理那样晦涩难懂。一想到要继续实施的计划,我的胃里就翻江倒海。但那只是单纯出于恐惧,而非道德上的愤慨。这款植入物并不会让我变得勇敢、冷静或果断。我当然可以买到能让自己获得这些品质的植入物,但那岂不是作弊?
我让私家侦探调查过安德森。他在萨里山的一家夜总会当保镖,除了星期天,每天晚上都要上班。他就住在夜总会附近,通常在凌晨四点左右步行回家。他住的那栋公寓并不难找,我曾开车经过多次。他一个人住,有个情人,总是在她的住处约会,一般是在下午或傍晚。
我给枪上了膛,放进夹克内兜里,然后盯着镜子看了半个小时,想确认夹克鼓起的部分明不明显。我想喝一杯,但好歹忍住了。我打开收音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努力让自己别那么焦虑不安。或许我现在是觉得夺取他人性命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仍有可能因此断送性命或锒铛入狱。植入物显然没有使我对自己的命运漠不关心。
我出门太早,为了消磨时间,不得不绕道前往。可即便如此,当我把车停在距离安德森住处一公里的地方时,也才三点一刻。在我走完剩下的路程期间,有几辆私家车和出租车从身边驶过。我竭力让自己看上去很放松,但我能确定,由于在肢体语言上用力过猛,我反倒让自己行色可疑。不过,没有哪个正常的司机会注意或关心这些,也没有一辆巡逻警车经过。
我终于抵达目的地。那里根本无处藏身,既没有花园,也没有树木和篱笆。好在我早已事先了解过。我选定街对面的一栋房子,避开了安德森家的正对面,然后在前门台阶坐下。如果这户人家出来,我就装出醉醺醺的样子踉跄离开。
我坐在那儿,等待着。这是一个寻常的夜晚,温暖,寂静,天气晴朗;但在明亮的城市灯光的映照下,天空一片灰暗,看不到一颗星星。我不断地提醒自己:你又不是非这么做不可,你没必要非得完成这件事。那我干吗还待在这里呢?是为了让自己从夜复一夜的失眠中解脱出来吗?这个想法实在可笑,因为我很确定,假如自己果真杀了安德森,这事儿也一定会反复折磨我,就像我无力挽救艾米那样。
那我为什么还待着不走呢?这与植入物毫不相干。植入物顶多只是去除了我良心上的不安,可并没有强迫我做任何事。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想到最后,我觉得这其实是能否忠于自己内心的问题。我不得不接受这个令人不快的事实:我是真的很想杀掉安德森,不管自己之前对这个想法有多排斥,但为了忠于内心,我必须这么做,否则就是虚伪和自欺欺人。
三点五十五分,街上回响起脚步声。我转过头,希望那是别的什么人,或者是他和他的朋友一起。但事与愿违,那正是安德森,而且只有他自己。我等待着,直到他踏上他家前门的台阶,我才起身走过去。他短促地瞥了我一眼,但对我未予理睬。一股恐惧猛地向我袭来——自从那年庭审后,我就没再亲眼见到他本人,早已忘了他有多么强壮。
我不得不强迫自己放慢脚步,但即便如此,还是比预想中更快地从他身旁经过。我穿着轻便的胶底鞋,他穿着笨重的靴子。但当我穿过街道,转身向他走去时,我敢肯定他不可能注意不到我疯狂的心跳和四溢的汗味。离他的前门还有几米远时,我掏出了枪。恰在此时,他扭过头来,一脸无动于衷的表情,那样子仿佛在说他以为自己会看到一条狗或是一片随风飘动的垃圾。他转过身面对着我,眉头紧锁。而我只是愣愣地站在那儿,用枪指着他,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最后,他开口道:“你他妈的想要什么?我的钱包里有两百块,在后兜里。”
我摇摇头,“开门。双头抱头,把门踢开。休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关门。”
他犹豫片刻,然后服从了。
“进去。双手继续抱头。走五步就停下。每走一步,都要大声数出来。我就紧跟在你身后。”
他数到四的时候,我摸索着按开了门厅的电灯开关,然后把身后的门关上。关门声吓得我往后缩了一下。安德森就站在我面前,我忽然有一种被他困住的感觉。这人是个心狠手辣的杀手,而我从八岁至今,甚至从未对谁挥过一次拳头。这把枪真的能保护我吗?他双手抱头,手臂和肩膀处的肌肉隆起,把衬衫撑得紧绷绷的。我当时就该给他的后脑勺来一枪。那是处决,不是决斗。如果我想获得某种稀奇古怪的荣誉感,就不会带枪过来,而是赤手空拳与他决斗,让他把我撕成碎片。
我说:“左转。”左手边是客厅。我跟他进去,打开灯。“坐。”我站在门口,他坐在房间里仅有的一把椅子上。有那么一会儿,我感到头晕目眩,眼中的物体似乎全都倾斜起来。但我觉得自己应该没动,并没有歪扭或摇晃身体,否则他肯定会冲过来。
“你想干什么?”他问道。
我对这个问题有太多的思考。我曾无数次幻想过这个场景,但细节全忘了,只记得自己每次都会设想安德森能认出我,并立刻主动找借口,解释他为何杀掉艾米。
最后,我答道:“我想让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害我的妻子?”
“我没有杀你妻子。是米勒干的。”
我摇摇头,“你在撒谎,我知道。警察都告诉我了。休想骗我,我知道就是你干的。”
他平静地看着我。我想发火,想要大喊大叫,但我觉得就算自己手里有枪,那么做也只会让我显得滑稽可笑,全然起不到恐吓他的作用。我是可以拿枪把揍他,但坦白讲,我根本不敢靠近他。
所以我冲他的脚打了一枪。他痛得惨叫一声,破口大骂,然后弯腰检查伤情。“操!”他愤怒地低吼道,“我操!”他抱着脚,身体来回晃动,“我要扭断你那该死的脖子!我他妈的要宰了你!”血从他靴子上的弹孔中渗出了些,但与电影里的场景比,这点儿血算不上什么。我听说这种蒸发型弹药对伤口具有烧灼效果。
我再次问道:“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害我妻子?”
他神色中的愤怒和憎恶要远远多于恐惧,但至少那副清白无辜的嘴脸已经消失了。“它就是那么发生了,”他说道,“那只是许多恰好发生的事情中的一件。”
我恼怒地摇摇头,“我不接受这种解释。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杀她?”
他动了动,似乎想脱掉靴子,但转念一想,决定作罢,“出了点儿状况。银行金库门上有一把定时锁,里面几乎没有现金,当时的情况简直糟糕透顶。我不是故意杀她的。但事情就是那么发生了。”
我再次摇摇头,不知道他到底是个蠢货,还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别跟我说‘就是那么发生了’这种鬼话。为什么会发生?你为什么要那样做?”
他看起来跟我一样沮丧。他用手捋了捋头发,冲我怒目而视。他开始出汗了,但我无法判断这到底是出于痛苦还是恐惧。“你想让我说什么呢?我当时大发雷霆了,行吗?事情进展得很不顺利,我他妈勃然大怒,而她恰好就在那里,我就随手开了一枪,不行吗?”
一阵眩晕感再次袭来,但这次并没有消退。我现在明白了,他不是蠢,他说的全是实话。以前上班的时候,我还在情绪紧张的情况下随手摔碎过一只咖啡杯呢。有一次在跟艾米吵架后,我甚至踢了我们的狗一脚。虽然我事后感到羞愧万分,但我当时就是踢它了,为什么呢?不过是因为我他妈的气得火冒三丈,而它恰好就在脚边。
我瞪着安德森,感觉自己咧嘴傻笑起来。事情总算是弄清楚了。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自己对艾米的所有感情都是那么荒谬。不论是对她的“爱”,还是对她死去的“悲痛”,都只是个笑话。她不过是一坨肉罢了,她对我毫无意义。过去五年来的一切痛楚瞬间烟消云散了。我终于解脱了,痛快极了。我举起双臂,慢慢地转起圈来。安德森一跃而起,向我扑来。我朝他的胸膛开了枪,直到子弹耗尽。然后,我在他身旁跪下检查。他死了。
我把枪塞回夹克内兜。枪管还是热的。我记得要用手帕裹住把手再开门。我隐隐觉得外面会聚集起一群人,但好在枪声几不可闻,而且安德森的威胁和咒骂声也不太可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在离安德森家一条街的地方,一辆巡逻警车出现在拐角处。驶向我的过程中,警车慢得像是要停下来了。当它从我身边驶过时,我一直目视着前方。我听到发动机的空转声。然后,车停了下来。我继续往前走,等待警察大声命令我停下,同时心想:如果他们从我身上搜出那把枪,我就认罪,没必要无谓地延长痛苦。
但警车的引擎再次响起,轰隆隆地越转越快,紧接着便呼啸而去。
也许我在嫌疑人中并不是最可疑的。我不知道安德森出狱后又卷入了什么纷争。或许除了我,还有成百上千人有更充分的理由想要他的命。或许等警察盘问完他们之后,也会想到我,并问我那晚在做什么。可是,从那晚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足够久了,但他们还是没来找我。看来警察对安德森的死并不关心。
聚集在商店门口的青少年还是上次那一帮。一看到我,他们就做出呕吐状,跟之前一样。不知道植入物印刻在他们大脑中的对时尚和音乐的品位,究竟会在一两年内逐渐失效,还是说他们早已决心要坚守终生。这种事儿经不起细想。
这一次,我没有随便看看,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到柜台前。
这一次,我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要的是我那晚的感受:坚定不移地相信艾米的死——更别提安德森的死了——根本不重要,就跟一只苍蝇或变形虫死了没什么两样,就跟打碎一只咖啡杯或朝小狗踢一脚没什么区别。
我唯一的错误是,我原以为那晚得到的领悟会随着植入物的失效而消失。可事实并非如此。它不过是被怀疑和疑惑遮掩住了,被我那些荒谬的信仰和迷信给削弱了。但我仍能回想起那种领悟带给我的平静感,仍能回忆起那股喜悦和解脱的洪流冲刷全身的舒爽感。我想重新获得那种领悟。不是持续三天,而是我的余生。
杀死安德森并非诚实的表现,那不是“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内心,对我来说就意味着要与心中所有相互矛盾的冲动共处,忍受头脑中各种各样的声音,接受内心的困扰和疑惑。但现在说这个为时已晚。在品尝过坚定不移带给我的自由后,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它了。
“先生,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售货员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当然,对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我的心中仍有一丝矛盾。
但没关系,这种感觉不会持续太久。